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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G1高速沈阳方向盘锦段587+200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侧翻事故情况报告
    时间:2019-05-09 14:46:28来源:作者: 点击:


    2019年5月6日17时48分,我县消防大队接到台安县110指挥中心电话通知,立即向县政府办总值班室、县应急管理局、县交警大队、县交通局、县环保局汇报,在G1高速沈阳方向盘锦段587+200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辆车牌号为辽K98192(车头)辽K4372(挂车)隶属辽阳市嘉驿危险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车辆,装有标载32.3吨92#汽油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冲出高速围栏,侧翻于路边沟中。事故发生后县应急管理局第一时间向县委县政府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县委书记马长青、县长刘广新、副县长于德忱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立即成立现场应急指挥部,县委书记马长青担任总指挥,县长刘广新担任副总指挥,县应急局、公安局、交通局、环保局、消防大队、鞍山市公安局交通安全管理局高速公路二大队为成员单位进行事故现场调度指挥救援工作。制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调配应急救援物资,相关技术人员、救援人员开展救援工作。市政府常务副市长王军,市应急管理局局长任殿忠,紧急赶赴现场指挥指导事故救援工作。

    县应急管理负责总协调,组织协调各部门相互配合开展救援。县消防大队负责现场对事故车辆进行安全保护,防止发生火灾和爆炸。县环保局负责现场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环境污染进行处置。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和高速公路二大队负责现场警戒和高速公路交通管制。县交通局负责联系危险化学品车辆,做好事故车辆救援后的停放准备。20时10分救援车辆物资,人员全部调度到位。但对救援装备抽油泵进行检查时,应急管理局发现抽油泵不属于防爆类型,立即进行调整更换。并从盘锦市临时调配一辆专业抽油车辆,于22时50分到达救援现场。随后常务副市长王军和现场指挥部决定救援工作全面展开,高速公路双向行车道路进行全部封闭,消防大队对事故车辆进行喷洒泡沫,防止产生火花起火爆炸。各项救援保护措施全部落实到位。于22时55分开始进行油料倒转到救援车辆罐内。大约一个半小时倒灌结束。随后开始对救援车辆倒油口进行封闭,检查事故车辆和现场安全状况。在确认安全后,常务副市长王军和现场指挥部下达事故车辆起吊命令。现场救援人员开始对事故车辆进行吊装作业,消防大队对事故车辆喷洒泡沫进行保护。于次日凌晨2点10分将事故车辆吊装到高速公路面并安放到牵引车上,整个吊装作业结束。随后在高速二大队警车引导下,消防车辆跟随保护将事故车辆牵引到危险化学品停车场。县应急管理局按市县领导要求在确认事故车辆隐患全部消除后,全部救援结束。

    此次事故处置共出动救援人员60余人,出动救援车辆16台,用时12小时完成救援工作。常务副市长王局,市应急管理局任殿忠,县委书记马长青,县长刘广新等领导同志一直坚持在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直至事故救援工作全部结束。

    目前高速公路二大队对事故起因进行调查,并负责事故责任追究处理。

    台安县应急管理局

    2019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