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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及时领取2019年度辽宁省第四批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及标签的通知
    时间:2019-12-20 09:39:51来源: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人员:

    根据《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1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07〕44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恢复注册有关工作的通知》(安监总厅人事〔2017〕83号),经国家注册机构审核合格,2019年度辽宁省第四批141名初始注册、42名变更注册、61名重新注册人员、8名补证人员(详见附件1),证书及注册标签现已下发至辽宁省应急管理厅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现将领取事宜通知如下:

    1.请辽宁省2019年度的第四批注册合格及补证人员的单位或个人,携带《注册安全工程师签收回执单》(重名人员另携带身份证)及时领取。

    2.见此通知后各有关单位、人员如需快递邮寄,请将领取标签人员身份证扫描件、准确详细的收件地址、收件人(必须为领取人员)及联系电话发送至专用邮箱(附件2),中心将通过顺丰速递进行邮寄,邮寄方式为到付。

    邮箱:lnaqscfwzx@163.com

    3.领证地址:沈阳市大东区联合路19号辽宁省安全生产服务中心520室,领证时间:工作日9:00-11:30。

    联系电话:024-28510867


    2019年辽宁省第四批注册安全工程师取证名单.xlsx

    证书(标签)邮寄信息(到付).docx

     

                             辽宁省应急管理厅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