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和《鞍山市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实施方案》(鞍政办发〔2020〕18号)等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我市非煤矿山安全生产领域诚信体系建设,制定了本方案,请各单位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方案要求,定期汇总、填报和通报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工作。
联系人:李硕
电 话:0412—5892209(传真)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