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辽政办发〔2017〕57号)以及省应急管理厅、市政府的具体要求,现公布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随机抽查相关事项,并将在市应急管理局网站进行公示。请相关单位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相关工作,并请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通知对象名录库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附件:
1.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1年度安全生产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