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鞍钢集团(鞍山)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安全设备使用维护类违法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鞍钢集团(鞍山)铁路运输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鞍山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912103009412185463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鞍)应急罚〔2022〕制造-2号
法定代表人:周志宏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2年8月25日
处罚事由:该公司存在一项涉行政处罚隐患:铸球生产线电炉未设置电炉出水温度和流量差检测装置和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措施。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结果:合计罚款人民币二万元
处罚机关:鞍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