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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人民政府拟开展鞍山市烟花爆竹禁燃禁售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公示
    时间:2022-09-05 13:15:31来源:作者: 点击:

    依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1〕11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加强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设若干措施》的通知(辽委办发〔2022〕19号)的规定,经请示相关部门同意,现对“鞍山市人民政府拟开展鞍山市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事项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征询公众对该事项的意见。

    一、基本信息

    评估项目名称:鞍山市人民政府拟开展鞍山市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主管单位: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评估单位: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评估概况

    根据国家、省级相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拟开展鞍山市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拟禁燃禁售范围:铁东区、铁西区、立山区、经开区;南环路、鞍山路以北、沈海高速公路以东及高新区千山镇、齐大山镇。

    以上区域实施全域全时间段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内容

    主要就以下几点征求公众对此事项的意见,如有其它方面意见或建议也可提出:

    1、您了解国家对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管理规定吗?

    2、您认为燃放烟花爆竹会对您生活产生哪些正面或负面影响?

    3、您对拟禁燃禁售烟花爆竹范围的大小、时段等问题的意见?

    4、您是否支持烟花爆竹禁燃禁售?

    四、公众参与方式

    公众对本事项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通过电话和邮箱向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反馈意见,如果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则视为无异议。

    五、联系方式

    1、主管单位: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单位:辽宁嘉翼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反馈电话:13898987196

       反馈邮箱:17237016@qq.com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二〇二二年九月五日

    调查问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