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培训
    关于安全培训机构相关情况的公告(鞍应急规划2023年第4号)
    时间:2023-01-16 09:25:27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安全生产资格考试与证书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培训〔2013〕104号)、《辽宁省“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点验收标准(试行)》《辽宁省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点验收标准(试行)》的标准规定,鞍山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提出“三项岗位”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试点及特种作业人员实际操作考试点书面申请,我局进行了验收,该单位基本符合考试点条件,同意该机构作为我市的考试点,现予以公告。可考试科目如下:

    表一:理论考试科目

    单位名称理论考试范围考点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备注
    鞍山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开展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电力电缆、继电保护、电气试验、防爆电气作业)、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高处作业(登高架设、高处安装、维护、拆除)、制冷与空调作业(制冷与空调设备运行操作、制冷与空调设备安装修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作业(金属非金属矿井通风、尾矿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提升机操作、金属非金属矿山支柱、金属非金属矿山排水、金属非金属矿山井下电气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爆破作业、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地下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露天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小型露天采石场))、烟花爆竹安全作业(烟花爆竹存储作业)、冶金(有色)生产安全作业(煤气)、危险化学品安全作业(光气及光气化工艺作业、氯碱电解工艺作业、氯化工艺作业、硝化工艺作业、合成氨工艺作业、裂解(裂化)工艺作业、氟化工艺作业、加氢工艺作业、重氮化工艺作业、氧化工艺作业、过氧化工艺作业、胺基化工艺作业、磺化工艺作业、聚合工艺作业、烷基化工艺作业、化工自动化控制仪表)石油天然气安全作业(司砖作业(钻井作业、井下作业))复审、换证考试。其中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可开展新办考试。鞍山市职教城6号实训楼阚立新郭嵩

    联系电话:5534038

    13188009226

     

    表二:实际操作考试科目

    单位名称实际操作考试范围考点地址主要负责人联系人备注
    鞍山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  电工作业(高压电工、低压电工)、焊接与热切割作业(熔化焊接与热切割)。鞍山市职教城6号实训楼阚立新郭嵩

    联系电话:5534038

    13188009226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