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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工作情况的总结
    时间:2023-02-28 13:46:35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作者: 点击:



    2022年初至今,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导向,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确立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这是我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里程碑,是党中央在“两个一百年”历史交汇点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建党百年来中央首次冠以党和国家领导人姓名的法治思想,是对建党百年的重大献礼,也是引领我们党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强大思想武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系统阐述“十一个坚持”时,对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作了深刻论述。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夯实法治基础。

    我局为充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局内开展由机关干部宣讲,全体机关干部参加的机关大讲堂活动。切实提高了我局机关干部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理解和法治精神的领悟,不断提升我局依法行政能力,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二十大报告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局各支部均开展专题学习。聘请法律专家为为局提供法律服务,我局与辽宁翟铁羽律师事务所签约,由翟铁羽派律师适时对我局开展法律培训,宣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提高了我局全体机关干部的法律意识。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相关指导要求,聘请我局具有法律从业资格的同志担任我局公职律师,为我局重大决策的合法性把关。

    二、继续推动落实《鞍山市贯彻法治中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2021-2025)》《鞍山市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等市委、市政府关于我市法治建设的系列文件精神,为下一步继续创建国家级法治政府示范市准备。

    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充分解读文件精神,并对文件相关任务要求进行精准识别,并在局内部细化分工,将任务具体落实到科室。按照文件要求,坚持把宪法作为根本活动准则的同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工作,深化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信仰。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中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要点,把宪法法律列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了为局依法决策能

    力,持续推进鞍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中我局任务指标。

    持续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实施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加快清理、废止阻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特别是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不合理规定,坚决纠正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公平竞争的行为。持续提升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效率、公平市场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的制度措施。深入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最大限度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和环节,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提升“渝快办”效能,政务服务重点领域和高频事项办理基本实现“一网、一门、一次”。规范涉企执法行为,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自主经营权,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行为;贯彻落实降费减负政策,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的涉企收费、检查,规范中介服务。依法全面履行政府部门职能,深入推进简政放权,能放则放、能减则减。根据监管实际需求,推动关联、相近的审批事项全环节下放基层,持续整治变相设置审批或者许可事项的违规行为。实行权责清单制度,与市政府权力清单、责任清单相衔接,常态化清理和调整我局相关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加大法治环营商环境宣传力度,我局邀请鞍山市电视台营商经委栏目组,来到我局实地拍摄营商环境宣传片,宣传片内容包括我局环境、工作人员面貌,重点展示我局开展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过程,在宣传片内容里,向观众展示了我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相关文件、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制度文件,采访我局两名行政审批工作人员介绍我局在疫情期间的便民便企新举措。实地到办证企业拍摄采访,即展现了我我市民营企业的风范,又像全民普及我局行政执法检查过程、内容等相关要素,起到了像群众表达依法行政的典范。该宣传片目前已经录制完毕,正在后期制作,时常15分钟左右,将在12月左右,晚8点黄金时段播放。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提高决策质量效率。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切实防止违法决策、不当决策、拖延决策。充分发挥高端智库、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和合法性审查机制。推行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跟踪反馈和评估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

    三、严格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

    为压牢压实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我局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以“有目标、有部署、有落实”为工作思路,扎实开展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和法治督察工作。为局以党委书记述法为发力点,抓牢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为工作开展奠定基础。局党委书记、局长深入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并在局机关全体大会上进行普法。注重遵建章守制,确保述法工作有章可循,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要求,按时提交高质量述法报告。明确述法内容,确保述法报告反映履职情况。述法内容重点为为局制度建设与落实、队伍建设、重大决策,结合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应急管理法治建设突出问题,重点报告职责履行情况、存在的问题不足,为我局内部行政个深度的法治体检,并明确改进提高的目标和可行的措施。                       

    以开展法治建设督察为硬手段,做实做细履职尽责的“后半篇文章”,定期开展法治督察,是推动决策落实、效率提升的重要手段。我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聚焦法治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局党委书记定期听取我局法治建设专题汇报,对汇报的重点、难点开展督察工作。坚持法治督察有重点,既全面梳理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也注重关键环节,紧紧围绕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处罚提交审议前全部履行合法性审查程序等情况开展督察,真正把存在的问题督察出来,把典型经验、亮点工作在全局、全系统推广。注重以督促进有效率、以督察促落实,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干部抓法治建设的责任,推动我局全面依法治行政落地见效。采取各科室自查、专项工作内部检查、座谈交流、查阅档案、听取专项汇报等多种方式开展督察,做到督察精细化、精准化,提升督察效率性。三是锚定问题整改有成效,发现问题勇于自我革命,局党政主要负责人组织开展对面临法律风险的行政处罚旧案开展专题研讨,通过依法行政手段纠错、改错。

    四、严格贯彻落实《鞍山市贯彻落实(关于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辽宁实现新突破提供法治保障的意见)工作任务台账》相关要求。

    我局按照文件要求,积极开展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以国家和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评价指标体系为标

    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充分做好迎接国家级法治政府检查。严格恪守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全面履行职能,根据国家和省公布的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等,进一步调整完善我局权责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入探索我局与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等领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积极开展跨部门、跨领域综合执法。通过财政申报、政府采购等方式加大行政执法人员、经费、资源、装备等保障度。落实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制度,积极摸索“两法衔接”信息平台的应用,推动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共享。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我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法制审核全覆盖。

    按照市司法局要求发布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全面建立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统一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证件管理和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标准。使用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系统,建立与国家平台衔接的行政执法信息共享平台,将我局全体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录入到省司法厅平台内。加大对安全生产领域的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提高违法成本。严格执行突发事件应对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制度。积极配合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精准监管违法失信行为,依法归集共享各领域信用监管信息,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及时公布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和工作规程,加强事中事后核查和失信惩戒力度。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我局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教育培训、严格监督管理、规范权力运行,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为不断提升我局文明执法能力,我局于2020年印发了《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文明执法制度》,《制度》对行政自由裁量权执行、文明执法服务企业、规范行政执法、涉企行政执法检查计划管理、完善和创新行政执法监督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了严格规定,我局日常行政执法完全遵照相关要求,落实“三项制度”、“涉企检查计划备案”、“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要求。

    六、严格落实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度要求。

    今年以来,根据《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在鞍山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化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维护政府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加快我局法治政府建设职能,提高治理能力。通过落实《意见》要求,进一步明确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范围、主体、程序、职责和责任,建立健全程序完备、权责一致、相互衔接、运行高效的合法性审核机制,确保我局所有行政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核。

    我局根据要求明确纳入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的标准和范围,明确由局政策法规科具体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政策法规科在局党委的领导下充分发挥合法性审核机构职能,为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起到把关作用,认真履行审核职责,根据不同情形提出合法、不合法、应当予以修改的书面审核意见。在合法性审查之前,按照程序要求,监督各科室完成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前置程序。为加强审核工作,健全审核工作机制,提高质量和效率,明确局党委书记、局长为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第一责任人,通过加强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我局工作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能力建设。

    我局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建设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内容,扎实开展相关工作,认真组织学习研讨,发现问题积极整改落实。为有效推动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贯彻落实,我局切实提升思想认识,精心组织推动,积极在局机关内部,开展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落实情况自查工作。自查工作,重点围绕工作机制建设情况、审核职责履行情况、审核管理情况等内容,深入查摆问题。通过自查发现,我局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总体向好,但存在有部分科室对备案过程不熟悉、不了解的情况。下一步我局将以自查自纠为契机,加大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问题整改力度,严格开展法治建设专项工作,适时在全局范围内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开展强化督导工作,及时向局党委汇报我局反映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总体落实情况,促使各科室引起重视,不断巩固行政规范性文件工作成果。

    七、加强应急体系建设。

    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重要、越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健全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牵头完善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和专项应急预案,依法对政府各部门、各企业应急预案备案。通过提升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质量,不断加强我市对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的能力。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引入社会救援队伍,贯彻落实社会应急力量备案登记、调用补偿、保险保障等方面制度,实现应急救援多元化、系统化。通过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应急”,通过引入专项资金,建立我市突发事件基础信息数据库,在我市突发事件处置中采取必要智能化管理和服务,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应急救援和保障服务。经过多年工作努力,在应急救援方面,已经形成了以军队为突击力量,以综合和专业应急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社会救援队伍为辅助力量的应急救援体系。

    目前,全市现有应急救援力量涵盖:消防综合救援队伍11支(含各县区消防大队),民兵应急连7支;红十字会、蓝天救援队、鞍山市应急救援服务协会等社会救援队伍3支;非煤矿山救护队3支;危险化学品救援队1支;森林扑火救援队伍7支。为科学、规范、高效开展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现场指挥与处置工作,鞍山市应急局起草了《鞍山市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应急指挥与处置管理办法》,并经市政府常务会审议,以市政府办名义印发;为切实提升我市军地联合应对突发事件能力,充分发挥驻鞍解放军、武警部队在应对突发事件过程中的重要作用,鞍山市应急局起草了《鞍山市应对突发事件军地应急联动机制实施办法》,并最终以减灾委名义印发。

       今年我局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各类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以下简称灾害和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降低灾害和事故造成的伤亡和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辽宁省减灾委员会关于做好省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辽安委〔2021〕15号)文件精神,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应急管理工作实际,制定《鞍山市自然

    灾害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方案》。 《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决策部署,创新体制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政策保障,优化统筹力量,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灾害事故能力建设为重点,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全面提高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和事故发生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我市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

    《方案》通过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分级负责整合

    资源、坚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来打造反应灵敏、专兼并存、优势互补、运转高效、社会参与、保障有力的消防综合救援队伍、行业专业救援队伍、社会应急救援队伍。

    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演练,举办“守护2022”鞍山地震灾害综合应急救援演练,制作《应急救援在你身边》宣传短片。但目前由于疫情原因影响,原定11月24号的应急演练未能如期开展,等疫情影响消除后,适时开展。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