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年4月21日(星期五)上午11:00时
地 点:局五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局长王鹏林、中心主任阎志宏、副局长李富
王 旗、过晓东、王碧辉,吴殿竹、董彦驰
赵雪江、张明斗、刘希君、胡晓明、王 宁
杨 军、王轩煦
主 持 人:局长王鹏林
记 录 人:王连玉
会议内容:局长王鹏林同志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关于“领导干部进企业”问题诉求台账上报问题;研究讨论《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试行)》;研究讨论鞍山嘉德科技有限公司“1·5”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研究讨论鞍钢冷轧三分厂“12•31”较大煤气中毒事故调查报告。
一、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李向勇汇报“领导干部进企业”问题诉求台账上报问题。鞍山市“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市级工作专班第9期工作提示,需要建立健全本单位收集问题诉求办理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台账1)和受理部门受理问题诉求工作台账(以下简称台账2),并定期报送。关于台账报送的问题,有两方面情况请各位领导审议:
一是请各位领导认真阅读第9期工作提示,按照提示中的要求,做好企业问题的收集办理工作,并填写台账1(电子版将发到党委工作群中)。
二是我局12345平台收到其他单位领导收集并应由我局办理的问题,主要内容是“企业安全标准化证到期,无法更换新证问题”。拟将该问题列入台账2,并上报给市“领导干部进企业服务振兴新突破”专项行动市级工作专班。
经集体讨论,原则同意汇报“领导干部进企业”问题诉求台账上报问题的工作。
二、规划科科长李军汇报起草《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试行)》说明。根据局党委《关于市应急局科室有关职责调整的通知》要求,按照牵总科室负责程序建立和完善、评审招标等;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三级标准化企业管理;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负责组织评审及其相关工作的原则,制定了《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试行),
经集体讨论,对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试行)还要进一步修改完善,对组织机构采购方式,要有文件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