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 间:2023年4月28日(星期五)下午15:30时
地 点:局五楼会议室
参会人员:局长王鹏林、中心主任阎志宏、副局长李富
王 旗、过晓东、王碧辉,吴殿竹、董彦驰
赵雪江、张明斗、胡晓明、王 宁、杨 军
王轩煦
主 持 人:局长王鹏林
记 录 人:王连玉
会议内容:局长王鹏林同志主持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讨论辽宁盛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行政处罚。
执法科杨军汇报关于对辽宁盛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0”一般车辆伤害事故的行政处罚意见。2022年11月20日16时50分许,辽宁盛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鞍山市千山区网户屯村域一绿化区作业时,发生一起铲车侧翻事故,造成司机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5万元。2023年3月17日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辽宁盛晟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1.20”一般车辆伤害生产安全事故结案的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组做出的调查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