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现将辽宁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辽安委办〔2023〕38号)转发给你们,各地各部门要将专题宣传活动作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内容,根据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同时,于6月30日下班前将专项活动开展情况报送至市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人:范思阳,联系电话:5892110。
邮 箱:ajjfgc5892110@163.com。
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6月26日
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应急管理部关于在全国“安全生产月”期间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题宣传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