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安委会办公室:
为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鞍山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持续推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在扎实开展计划执法、双随机执法、专项执法和举报案件查处工作中,消除了一大批事故隐患,严厉打击了违法违法行为,确保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切实增强警示效应,经梳理,市安委办决定公布2023年度第一批5个典型执法案例,通过对典型案例的曝光,惩戒涉案企业及当事人,警醒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要从典型案例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自觉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加强安全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督促指导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对不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企业要严格依法实施行政处罚,以达到“查处一起、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目的,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案例1:海城市应急管理局对海城市富凯机械制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3日,海城市应急管理局对海城市富凯机械制有限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存在隐患问题:1、维修厂房登高作业人员未系安全带且未制定安全作业防范措施;2、生产车间废铁堆积堵塞安全通道。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海城市应急管理局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决定给予海城市富凯机械制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作出人民币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2: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对鞍山润良商贸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5月29日,铁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接到12345转来的举报件称鞍山润良商贸有限公司维修工人无特种作业证上岗焊接作业,经对该企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维修工人无特种作业证上岗焊接作业问题。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
处罚情况: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及《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十三条之规定,对鞍山润良商贸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3:台安县应急管理局对台安县供电局镁砂厂行政处罚案
2023年2月23日,台安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台安县供电局镁砂厂进行了现场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正在进行减速机焊接作业的从业人员程国春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规定。
处罚情况:台安县应急管理局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对台安县供电局镁砂厂作出人民币捌仟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4:岫岩县应急管理局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残联综合加工厂行政处罚案
2023年3月13日,岫岩县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残联综合加工厂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存在如下问题:1.配电箱缺少警示标志“当心触电”配电箱内空开缺少操作标识;2.振动筛电机轮无防护罩;3.无隐患排查台账。上述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情况:岫岩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一百零一条第五项的规定,对岫岩满族自治县残联综合加工厂作出人民币叁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5: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对鞍山胜迪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案
2023年6月7日,铁西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鞍山胜迪安全玻璃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企业存在储存、使用柴油未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处罚情况:铁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规定及《铁西区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鞍山胜迪安全玻璃有限公司作出人民币伍千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鞍山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7月4日印发 |
承办单位:市应急局执法科 联系人:胡晓明 电话:58961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