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的通知》(鞍应急发〔2023〕5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基本规范)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炼钢)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炼铁)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轧钢)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煤气)
后英集团海城钢铁有限公司大屯分公司(烧结球团)
润欣商业发展(鞍山)有限公司,
海城市鑫泰树脂衬有限公司,
共三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贸行业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月7日(七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庆一,电话:0412-5892203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