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的通知》(鞍应急发〔2023〕5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海城市利民耐火材料有限公司、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结构安装工程分公司、鞍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材料分公司、海城市涌丞冶金辅助材料有限公司、海城市乾丰冶金辅助材料有限公司、辽宁沈车铸业有限公司、鞍山海华工业科技有限公司,共七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贸行业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5月28日—6月5日
联系人:李庆一,电话:0412-5892203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