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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冶金集团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法案
    时间:2024-06-11 12:21:13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作者: 点击: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鞍山冶金集团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法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鞍山冶金集团水处理材料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组织机构代码:91210300119141134P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鞍)应急罚〔2024〕4001号

    法定代表人:万建平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6月5日

    处罚事由:该公司存在未如实记录教育培训考核,3人考试卷未打分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参照《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第十条。

    处罚结果:17000元(壹万柒仟元)

    处罚机关:鞍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