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的通知》(鞍应急发〔2023〕5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鞍钢实业微细铝粉有限公司、台安县三洋氧气厂(普通合伙)、中国航空油料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分公司鞍山供应站,共三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危化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8月30日—9月9日
联系人:王禹哲,电话:0412-5892116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