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的通知》(鞍应急发〔2023〕5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鞍山众兴标准件有限公司、辽宁诚信味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辽宁衡业汽车新材股份有限公司、海城鑫富士矿产有限公司、海城市东泰耐火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辽宁海兴制衣有限公司、辽宁雨森卫生用品有限公司、海城金顺镁业有限公司、海城利尔麦格西塔材料有限公司、辽宁鑫达滑石集团有限公司、海城市光大高纯镁砂有限责任公司和鞍山发蓝股份公司,共十二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贸行业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2月5日—2月13日
联系人:李庆一,电话:0412-5892203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