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在市委法治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的指导下,我局法治建设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中、三中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统一领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法治建设的总体部署,以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导向,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制度、落实工作措施,在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将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完善审批
(1)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深入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构建形成符合国家标准规范、分级负责、事项统一、权责清晰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体系,编制、指导并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
(2)动态调整权责清单。为了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的要求,市应急管理局,按照市编办统一部署,扎实开展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工作。今年对我局所有权责事宜全部经过专项审查,完成权责清单审核任务,制定完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版权责清单,并在局门户网站公开。
二、优化服务
(1)完善政务服务体系。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我局“一网通办”水平显著提升。我局加快推进应急系统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否定备案制”“好差评”等制度,努力提升窗口人员业务水平。将审批事项收回局内,依法承接上级部门委托事项。
(2)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限、精减审批要件,并与相关业务科室一道按照调整后的事项要求,重新修改“办事指南”,使我局办理指南精准度达100%。市应急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多次专题会议,分析研究我局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工作任务,制定整改措施及局内责任分工。主动协调市审批局对我局相关审批科室人员和大厅窗口人员进行网办实际操作的业务培训,使相关人员熟练掌握网上受理、审核、办结等具体工作,加快审批效率,缩短审批时间,优化审批流程,帮助企业在最短时间内高质量完成审批事宜
三、有力提升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我局高度重视行政决策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充分发挥法
律顾问防范法律风险作用。现在我局通过招投标形式,与知名律师事务所合作,由该所为我局提供法律服务,并且局内自己培养出一名公职律师,对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积极参与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积极参与行政复议应诉。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在行政复议、应诉案件中的法律专业优势和作用;各执法单位在案件办理中,公职律师深度参与,共同分析、研判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从事实、证据、程序、适用法律依据、法律溯及力等方面出具高质量的法律意见、建议和应对策略,显著化解行政风险效果。积极参与法制审核。全区执法单位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公职律师全年参与审核各类执法案件,从事实认定、行为性质、法律适用、自由裁量等方面综合研判,确保案件的程序、结果合法合规。
四、扎实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7〕150号)的规定,结合“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执法检查”具体要求,我局制定了《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并严格按照执法检查计划实施。
(2)制定并公布2024年度双随机抽查文件。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制定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相关事项。按照“两库一清单”要求制定了抽查企业名录库、执法人员名录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开展执法检查。
(3)开展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活动。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作风过硬、业务过硬的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市应急管理局开展了2024年度全市应急管理综合执法队伍岗位比武练兵活动。
(4)全面加强典型案例报送工作。为落实应急管理部
及省厅关于执法典型案例报送的工作要求,做好2024年我市执法典型案例报送工作,经过多次会议调度,现场指导,完成61个典型案例报送工作。
(5)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举报查处工作。按照《鞍山市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及省厅相关要求,全面做好安全生产举报投诉工作,印发《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实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制度的通知》,在全市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公告制度。
(6)严格履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为巩固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建立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政执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简称“三项制度”)为核心的行政执法配套制度,健全完善执法监督约束机制,使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得到有效规范,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体系,全面提升应急管理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一是执法公示制度,事前公示。由相关科室专人负责,经分管领导签批后,在相关网站及时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事中公示。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监督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向当事人和相关人员表明身份;出具行政执法文书和反馈检查情况时,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事后公示。按照“谁执法、谁公示”的要求,执法人员应按有关要求及时(当日)对行政检查信息进行公示;行政处罚的执法决定信息要在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执法决定作出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执法人员在信息公示前应报送政策法规和人事股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之后在政务网站公示。年度监督检查计划的公示。二是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检查时,携带执法记录仪,对相关执法场景实行音像记录。在出示证件、宣读现场检查方案、告知检查过程、现场监督检查场所存在隐患场景、提出整改意见、现场复查场景和反馈复查意见等环节应采用音像记录,制作执法文书采用文字记录。对到达现场告知、出示证件、调查取证、询问调查、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组织召开听证会和直接送达、留置送达等环节进行全过程音像记录。其他过程采用文字记录。对到达现场告知、出示证件、调查取证、询问调查、抽样取证、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和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物品采用全过程音像记录。其他过程采用文字记录。三是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作出对个人罚款5000元以上、企业罚款5万元以上等重大执法决定前和有重大法制问题时召开案审会,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承办人员不得作出决定。法制审核中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作用,对涉及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复杂疑难法律事务,应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减少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风险。重大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以书面审核为主。审核内容包括执法主体、资格、程序、证据、法律适用、裁量基准运用、文书规范等。
(7)规范完成两办提案。在把握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中,能够做到:认真办,确保建议提案“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声”;高效办,提高办理工作质量和实效;全力办,不断完善办理落实工作机制,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按照《2024年市政府系统建议提案办理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今年办理关于安责险人大提案一件,人大代表表示满意。
五、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1)开展地震演练。2024年11月21日,2024年鞍山市抗震救灾应急指挥演练在市应急管理局举行,市委常委、副市长李宏振担任演练总指挥,并以市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的身份全程参与演练。
此次应急指挥演练在鞍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具体承办,鞍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及各(县)市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参与演练。演练立足实战,模拟在海城市某乡镇发生5.8级地震及其引发的多种灾害和突发情况,以《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为依据,围绕检验预案、磨合机制、锻炼队伍的整体目标,采用指挥部桌面联动推演+视频演习场景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整场演练围绕应急响应、抢险救援、恢复重建等阶段,分为5个时间节点,重点演练市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指挥部组成单位的组织、指挥、协调等联动机制,检验《鞍山市地震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李宏振在讲话中指出,这次演练规模大、时间紧、任务重,在市应急局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积极配合下,各个环节、各个细节考虑周密,演练效果逼真,整场演练衔接顺畅、处置果断、动作到位、内容丰富、实战性强,充分展示了我市抗震救灾队伍的实战应急能力。他强调,要始终绷紧“思想弦”,切实增强防震减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总结运用好演练经验,不断弥补短板不足,加快构建大安全大应急框架,推动我市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全力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时刻盯紧“关键点”,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全力夯实应急物资保障基础,强化监测预警,切实提升防震减灾工作能力水平;要压紧压实“责任链”,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推动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以更加扎实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加快补齐防灾减灾救灾短板弱项,全面提升突发自然灾害风险防范应对和处置能力,为打赢打好攻坚之年攻坚之战营造安全稳定环境。
(2)强化应急演练。组织召开2024年市级专业救援力量现场处置综合性科目拉动应急演练:演练是提升应急救援能力最直接的方式,通过应急演练可以检验预案,锻炼队伍,完善准备、磨合机制。今年11月,我市开展综合应急救援演练。此次活动由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主办,市消防救援支队、120急救中心、千山风景区森林消防大队、鞍钢矿业公司设备检修协力救护队、鞍钢化学科技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队、鞍山市红十字应急救援队、市通管办、国网鞍山供电公司、蓝天救援队参加。旨在形成“统一领导、分级指挥、专常兼备、体制顺畅、职责明确、反应灵敏、上下联动、保障有力、平战结合”的应急救援力量体系,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加强应急培训、提升应急装备水平、加强应急演练和建立联动机制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3)参加2024年辽宁省社会应急力量实训暨技能竞赛参赛:此次竞赛按照“省级统筹、部门联动、联演联训、广泛参与”的原则,联合国家消防救援专业力量,旨在为社会应急力量搭建共练共训平台,立足实战、科学施训,以赛促训促建促战,推动社会应急力量救援技能提升,鞍山市蓝天救援服务中心的6名参赛选手与来自全省的选手们展开激烈角逐,在“2024年辽宁省社会应急力量实训暨技能竞赛”中,鞍山市代表队斩获全省十四个地市中唯一“大满贯”,总揽“地震搜救”单项第1名、团体第1名、“优秀组织奖”等3项奖牌。
六、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我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完善矛盾调解机制,由局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履行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我局行政诉讼案件机关负责人出庭率百分百。行政复议案件在立案后通过调解结案,受到省政府表扬。
七、加速建设数字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十九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监管执法能力、辅助指挥决策能力、救援实战能力和社会动员能力。为此,迫切需要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建设全面支撑具有系统化、扁平化、立体化、智能化、人性化特征与大国应急管理能力相适应的中国现代应急管理体系。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抓住应急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战略机遇,全面加强鞍山市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与应用,构建科学、全面、开放、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全力推进“智慧应急”系统建设。
八、不断夯实法治政府建设保障
(1)持续扎实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贯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同时我局党委书记、局长李志鸿多次通过召开会议方式向全局机关干部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知识。
(2)严格履行主要负责人推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2024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辽宁省贯彻<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细则》等规定,围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着眼完善制度保障,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监督,有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以及广泛加强安全生产法律宣传和执法人员培训教育等措施。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