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紧扣市政务公开办工作,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重点工作
(一)全面工作:常态化做好全面、及时、准确的政务信息公开,增强机关单位工作的透明度。
(二)新闻发布会:按需要举行新闻发布会,回应社会关切。
(三)错敏词、隐私排查:持续做好政府网站错敏词修改,以及个人隐私信息保护排查工作。
(四)依申请公开信息: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接受多种渠道申请,确保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及时、准确。
丰富政策解读形式。聚焦行业专有词、法律法规条文生僻不易理解词汇等的热点难点,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形式,综合选用图文解析、视频动漫、场景演示和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会等可视、可读、可感的政策解读形式,使用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的语言,配以案例、数据,增强政策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
自查自纠:继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细节,对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举一反三。常态化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工作落实。
培训与宣传:积极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业务培训,提升其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同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提升其信息获取和参与能力。
二、工作要求
(一)局政务公开工作由办公室总负责,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做好需公开的各项信息。
(二)机关各科室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各科室负责同志要研究安排专人负责本科室政务公开相关工作,明确责任。
(三)规划科要做好信息化建设工作,保障局网站正常运行,落实好市保密委和市委网信办关于网络安全的各项工作要求。
(四)法规科要指导好各科室制发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做到局内发布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底数清。
(五)明确公文公开属性。机关各科室拟制公文时,要明确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等属性,随公文一并报批。拟不公开的,要依法依规说明理由。印发的公文,要明确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依申请公开”、密级、保密期限等。主动公开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文件出现修改、废止、失效情况的,要在局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上做出明确标注。
(六)加强会议信息公开。机关各科室通过局网站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各类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的外,要积极向社会公开。
(七)加大建议提案信息公开力度。承办科室要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广泛关注的建议提案,原则上都要公开答复全文。
(八)进一步做好政策解读。机关各科室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做好政府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工作,以政府或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起草部门在报审文件时,将解读方案和解读材料一并报送政府办公室。文件公开3个工作日内在局网站和媒体发布政策解读信息。
(九)指挥中心要加强政务舆情处置回应。加强对我市突发事件社会舆情的掌握,并做好归口报送、应对处置工作。对涉及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要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相关科室要在规定时间内举行新闻发布会,根据工作进展情况,持续发布权威信息。
(十)做好局网站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我局网站监管责任,及时抽查情况。
(十一)救灾科要承担起全市救灾领域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按照省应急厅和市政府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及时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做到信息内容准确。
(十二)地质科、防汛抗旱科要持续发布气象预警和灾害预警信息。
(十三)加强局内招标采购信息发布工作。各科室要按照采购流程在局网站及时发布招标采购信息。
(十四)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参照本要点遵照执行。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