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辽宁省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办法>的通知》(辽应急规范〔2022〕3号)《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办法>的通知》(鞍应急发〔2023〕51号)等文件规定,现将审查通过的:鞍山市奥鞍耐火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台安禾丰饲料有限责任公司、辽宁裕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鞍山冶金集团铸钢制品有限公司、鞍山冶金集团实业有限公司、鞍钢现代城市服务(鞍山)有限公司、后英集团海城市建筑材料有限公司、鞍山铁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辽宁金源矿建工程有限公司、后英集团海城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海城市海英高级耐火材料有限公司和后英集团海城市高新技术产品有限公司,共十二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工贸行业企业予以公示。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市应急管理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5月6日—5月14日
联系人:李庆一,电话:0412-5892203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