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期间,鞍山市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组,聘请专家,对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冶金工贸、建筑施工、城镇燃气、交通运输、特种设备、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特别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机构、“九小场所”、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四不两直、随机检查、暗查暗访等方式,深入现场督查检查,紧盯关键环节,聚焦重点部位,严查隐患问题。
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消防控制室管理、消防栓使用、灭火器配备、逃生通道、逃生指示标志、喷淋系统、烟感报警系统、可燃气体报警系统等,燃气企业危险作业区域管理,特种设备的检验监测,旅游景区防火管理,建筑施工现场塔吊管理、用电管理、自护网等方面进行实地督查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对有关地区和部门下达“警示函”、“督办件”等,要求能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求明确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科学制定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期限,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迅速组织整改,确保隐患问题动态清零,同时,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实施清单管理,建立整改问题台账、任务清单和销号制度,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切实压紧压实地区和部门属地责任和监管责任,进一步压实企业单位主体责任,筑牢安全生产防线,确保“五一”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