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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 解读
    时间:2022-12-21 09:43:53 来源: 作者: 点击:


     近日,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印发了《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标准》),为更好理解和落实《指导标准》,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推进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法治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人员合法、适当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鞍山市应急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制定《指导标准》。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三、适用范围

      《指导标准》适用于鞍山市应急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权时自由裁量权的规范,且仅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罚款”时,确定“罚款”数额的细化条款。实施“罚款”以外的行政处罚种类如“警告”、“责令停产”、“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的,不适用《指导标准》。

      四、主要内容

      《指导标准》由两部分构成。第一章为总则部分,主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原则性内容;第二章为分则,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裁量指导标准,共计四十一条,主要是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章  法律责任”部分规定的处罚幅度内,综合考量违法的事实、性质、手段、后果、情节和改正措施等因素,合理确定“罚款”数额的细化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