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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相关工作的公告
    时间:2023-03-27 16:50:12来源:作者: 点击:

    根据应急管理部和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对安全生产培训、取证工作的相关要求,为方便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结合我市实际,现就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相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我市具备相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能力的。

    1.培训

    预取证人员在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官网《培训信息》专栏查询并自主选定一家培训机构(可选机构名单见附件1,具体以局网站最新公告为准)。根据培训机构安排,完成相应培训,培训合格后由培训机构代考生完成考试报名工作。

    2.考试

    自4月3日起,每周一至周三(法定节假日除外)安排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实际操作考试。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对新办证人员同步安排实际操作考试。如遇考生人数过多或过少,则根据实际增加或减少考试天数。

    每周四统计汇总考试成绩,接受考试报名;每周五制定考试计划。

    3.取证

    考试合格后,根据审核程序,审核完成后发证。

    二、我市暂不具备相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能力的。

    此部分人员须经市应急管理局协调省应急管理厅同意后,到外市相应机构参加培训、考试。并向市应急管理局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或PDF格式电子版。

    2.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或PDF格式电子版(复审、换证人员提供)。

    3.根据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的培训机构名单(见附件2),自主选定一家外市培训机构并填写《参加外市培训考核表》(见附件3),电子版可在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官方网站《培训信息》下载。

    培训咨询电话:5892213

    考试咨询电话:5581733

    特此公告。

    (附件1)鞍山市可开展安全培训的培训机构汇总表

    (附件2)辽宁省应急管理厅公告的培训机构名单

    (附件3)参加外市培训考核登记表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3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