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鞍山钢都混凝土有限公司“7·9”一般事故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鞍山钢都混凝土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11696171296M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鞍)应急罚〔2023〕7.9事故-2号
法定代表人:于洪伟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2023年10月13日
处罚事由:生产安全事故责任类违法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处罚结果:罚款人民币40万元
处罚机关:鞍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