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应急发〔2024〕18号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开发区应急办、局机关各科室: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要求,现公布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相关事项。请各相关科室结合年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开展“双随机”相关工作,请各县(市)区、急管理局、开发区应急办通知对象名录库企业,按照文件要求开展企业自查工作。
附件:1.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随机抽查执法人员名录库
附件:2.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企业名录库
附件: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度安全生产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