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安全生产
    鞍山市荣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9”一般物体打击生产 安全事故案(鞍)应急罚〔2024〕“1.9”事故-3号
    时间:2024-04-23 13:43:42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作者: 点击:


    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鞍山市荣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9”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柏成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鞍)应急罚〔2024〕“1.9”事故-3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22日

    处罚事由:刘柏成是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六条。

    处罚结果:7440元(柒仟肆佰肆拾元)

    处罚机关:鞍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