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鞍山市荣得金属制品有限公司“1·9”一般物体打击生产安全事故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 刘柏成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鞍)应急罚〔2024〕“1.9”事故-3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4月22日
处罚事由:刘柏成是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指导标准(试行)》第六条。
处罚结果:7440元(柒仟肆佰肆拾元)
处罚机关:鞍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