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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应急管理局工作简报 第1期
    时间:2024-08-05 09:12:34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作者: 点击:

    全市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工作简报

     

    7月下旬以来,我市连续遭遇强降雨天气,防汛形势较为严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减灾救灾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减灾委主任李宏振同志分别于7月29日、30日两次专题听取灾情报送情况汇报,并于7月31日组织召开了全市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和会商工作视频会议,围绕灾情报送提出八点明确意见,推动全市灾情报送工作走深、走实。

    一、灾情报送工作开展情况

    (一)应急管理系统灾情报送情况

    1.初报。7月24日以来,我市发生强降雨,引发洪涝自然灾害。灾害发生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立即根据《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调度全市各地区灾害信息员围绕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受灾人口、紧急转移安置人口、需生活救助人口等因素进行灾情信息收集。乡镇(街道)汇总灾情信息后上报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核汇总灾情信息后通过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灾情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进行填报,于7月26日形成县级灾情初报上报市应急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在系统中对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初报进行审核汇总后,形成市级灾情初报上报省应急管理厅。

    2.续报。7月26日至8月2日期间,市、县两级应急部门按规定,在灾情稳定前进行了6轮次灾害灾情续报。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根据灾情变化,通过系统对灾情数据及时进行实时统计更新,在形成初报、续报的过程中,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收集住建、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电网等20余家涉灾部门(行业)的灾情数据,进行汇总,统一上报。

    3.核报。待灾情稳定后,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涉灾部门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将核定的灾情数据形成县级灾情核报,通过系统向市应急管理局上报;市应急管理部门在将县级灾情核报的灾情数据审核汇总后形成市级灾情核报,通过系统向省应急管理厅上报。目前降雨仍在持续,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涉灾部门正对辖区内受灾情况进行跟进式核查。

    (二)减灾委相关涉灾单位及有关部门灾情报送情况

    市减灾办(市应急管理局)作为灾情报送和会商的牵头部门,建立完善了鞍山市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和会商制度、灾情报送和会商联络员机制。市级相关涉灾单位明确灾情报送责任科室和人员,负责本部门灾情数据的收集、整理、汇总和报送工作。为全面、及时、准确、客观统计此次强降雨引发的灾情,市减灾委办公室于7月27日印发了《关于报送灾情统计数据的通知》,要求自然资源、住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水利等重点单位指导县区相关部门严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确保灾情信息报送的及时性、准确性、一致性。市各有关单位立即主动联系县区部门,按口径核实灾情数据,指导完成本行业领域灾情统计上报工作。

    二、全市灾情报送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一)对全市灾情报送和会商工作再部署、再落实

    市减灾委办公室按照开华市长、宏振常务副市长批示要求,于7月30日印发了我市《关于加快补齐自然灾害应急救援能力短板弱项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全面推进应急指挥体系建设、优化应急物资储备规模布局品种结构等11个方面细化了任务分工、节点目标和完成时限,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提升应对自然灾害能力水平。市应急管理局按照会议精神,于会议当天向各地区和部门下发了《关于发送自然灾害灾情报送与会商相关制度的通知》,通知中以附件形式下发了《鞍山市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和会商制度》《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特别重大自然灾害损失统计调查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并通过电话、微信群等方式对会议精神再次进行安排部署,对各部门灾情报送职责、报送流程和标准进一步进行了明确,要求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灾情报送系列工作,确保灾情上报及时、准确。

    (二)部门贯彻落实情况

    市交通运输、住建、农业农村、水利等涉灾部门迅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在会后第一时间沟通联系市应急管理局,上报灾情信息。市应急管理局立即组织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分别进行灾情会商,并在系统中及时更新灾情数据。

    (三)持续加强跟踪指导

    为全面系统统计灾情损失,为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提供详实依据,市应急管理局将密切关注灾情变化,持续加强对地区和部门灾情调查、统计上报的跟踪指导,形成灾情统计周报告上报市委、市政府。

    一是加强地区灾害隐患信息摸排。市应急管理局统筹调度全市应急管理系统灾害信息员队伍,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不获全胜、决不收兵的作风,坚持以“防抗救相结合”的指导思想,进一步摸清汛情导致的受灾情况和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点,完成灾情上报、核报工作,避免次生灾害发生。

    二是严肃开展灾情核查。全市各级灾害信息员对初报灾情进行核查,更正灾情信息数据,为各涉灾部门灾后救助和恢复重建工作打好坚持基础。市应急管理局根据灾情核查数据,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补助资金,用于灾区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尽最大努力降低人民群众损失。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树牢风险隐患意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精神,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增强底线思维、极限思维。按照省防减救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部署,研究分析我市救灾工作面临的形势,紧盯全市灾情险情趋势变化,增强工作责任感、紧迫感。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树立全民防灾减灾救灾意识,切实打牢防灾减灾救灾的群众基础。

    二是完善体系建设,压实各方责任。充分发挥市减灾委员会议事协调机构作用,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及时调整设立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进一步完善部门工作职责和任务,确保任务部署及时到位。进一步督促各地区、各部门落实灾情管理属地责任,加强灾情报送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报灾力量保障,明确工作流程,落实好日常防范和灾前、灾中、灾后全过程管理,确保灾情统计“快”“细”“实”、灾后救助有力有序。

    三是出台相关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出台我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工作细则,跟进修订《鞍山市自然灾害灾情报送和会商制度》,进一步健全联络员、灾情报送、会商等工作机制,明确各涉灾单位职责,规范调查、统计、报送灾情信息,客观真实反映灾害损失,切实做好灾情信息管理,从制度上确保减灾救灾工作法制化、规范化。

    四是修订预案方案,开展应急演练。跟进修订我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督促县区修订配套预案、推动部门建立专项预案,提高基层预案科学性、可行性,使预案更贴近实战。适时组织开展灾害隐患信息报送应急演练,以练代战,让灾害隐患信息报送流程、报送标准烂熟于心,切实提升基层灾害隐患信息员信息报送准确性、时效性。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报灾水平。不断巩固和完善灾害隐患信息员队伍建设,将灾害信息员培训纳入年度培训教育计划,按照“下沉两级”培训要求,通过采取集中线上授课和分乡镇线下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全市各级灾害信息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专题培训。充分调动各方积极性,探索引导、动员有能力的社会组织、志愿队伍和社会群众参与灾情采集工作,拓宽灾情信息来源渠道,形成灾害隐患摸排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