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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鞍山市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时间:2024-12-13 16:23:21来源:鞍山市应急管理局作者: 点击:



    生产经营单位作为安全生产的最基本单元,激励其从业人员发现、报告隐患并提出整改建议是推动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的重要改革和创新。为进一步发动企业层层开展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强化企业员工监督报告,近日,鞍山市应急管理局公布4起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案例。


    案例1:2024年1月25日鞍山市某公司炼钢总厂转检二作业人员发现厂房外煤气回收管道有泄漏,报告作业区管理人员,作业区马上联系调度室协调时间组织专业人员和维修队伍进行抢修处理,及时消除了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为鼓励广大职工积极参与隐患排查,第一时间治理控制风险,保障现场作业安全稳定,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转检二作业区2名人员共计3000元


    案例2:2024年9月20日,鞍山市能源动力总厂2名职工组织排水器检测检验发现压力低于30KPa,报告公司并按公司安排更换6台新设备,及时消除了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为表职工的责任感,总厂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2名职工各400元。


    案例3:2024年10月12日,鞍山市某公司发电分厂余热作业区1名职工发现三烧电站高压1#段电气柜及隔离开关、母线西区电气故障,立即报告并按公司要求进行处置,及时消除了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名职工100元。


    案例4:2024年10月21日,鞍山市某公司氧气分厂1名职工发现2#氢气调压阀法兰渗漏,立即报告,公司及时进行处置,消除隐患避免了事故的发生。公司按照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的规定奖励该职工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