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事项案件名称:鞍山高新山东中之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5·15”一般起重伤害事故案
行政相对人名称:孟宪礼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鞍)应急罚〔2025〕“5·15”事故-4号
处罚类别: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5年8月11日
处罚事由:山东中之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孟宪礼对事故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九十六条规定,参照《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
处罚结果:15424.03元(壹万伍仟肆佰贰拾肆点零叁元)
处罚机关:鞍山市应急管理局